沈鹤并没有向汤克森他们说出自己的小目标,但他的意图实在是太明显了。
去调查附近的黑帮势力分布图,以及他们老大的动向,这简直就是小鸟尸体倒插在井底--摆明了要日天!
汤克森瞬间倒吸一口凉气,他原以为沈鹤只是来抢些钱打秋风的,没想到对方的胃口竟然如此之大,不仅想要吞并他带的帮派,甚至还想以此为基业,吞并周围的帮派。
这开什么玩笑?
虽然沈鹤很能打,枪法看上去很好,但这是现代社会,拳脚厉害,根本没用,厉害的是枪!
出来混。
讲究的是人多!枪多!
讲究的是背后有势力!
这些都没有的,通通都是小瘪三。
汤克森略带艰难的看了一眼沈鹤,沉默了一下,忽然回了一句,“相比于去吞并其他的黑帮,你或许有一个更大的麻烦要去解决,我们这很快就有人来巡查了。”
他的黑帮不是普通的帮派。
而是大名鼎鼎的十八街黑帮,在周围几个大城市盘踞着几千小弟,势力相当庞大。
而他汤克森管理的几十个小弟都属于这个帮派,而他就是小头目,每个月销售毒品、枪支、保护费等等灰色收入都需要按比例上交。
如果沈鹤只是打秋风,抢一笔钱就走,汤克森完全可以将这件事压下来,可如果沈鹤一旦决定占据这个帮派分据点,必定会引来十八街黑帮的怒火。
那可是几千人的庞大帮派!
在这个不禁枪的国度,几千人的冲锋火力,甚至能配上火箭炮这样的重型武力,恐怖之处可想而知……
沈鹤并不在意,他虽然从来没有接触过黑帮,也没有管理过黑帮,但是看多了电影,心中大概都有许多明白。
小弟再多也没有用。
老大才是关键!
只要干掉了老大,收服其他的话事人,再给下面的小弟涨涨工资,驱散一批,收拢一批,自然就轻松的很。
至于危险?
沈鹤完全就是超人类,超凡的反应速度,超强的力量又拥有蜘蛛感应,只要不在空旷地带,陷入数百人的枪火包围之中,根本就不用在意。
再说了。
别人能刺杀他,他沈鹤也能刺杀别人,能够是百丈高楼如平地,在高楼之间荡秋千,又拥有蜘蛛感应的他绝对是黑夜之中的最恐怖的幽灵刺客。
刺杀?
Who怕who!
只有超级英雄才能对付超级英雄!
沈鹤可不是心地善良的超人,他觉得自己更喜欢阿祖一点,多坦率呀,想干谁就干谁,就是有点些许心理不正常,对着月亮月牙天冲……
啧啧啧……
变态!
沈鹤丝毫不担心,直接随口问了一句,“十八街下一次的审查在什么时候?”
“在一个星期之后!很快就会来的!”
汤克森觉得时间太少了,毕竟吞并一个帮派,想要收服人心,至少需要六个月的时间甚至更久,毕竟沈鹤是从无到有,要比正常帮派吞并麻烦的多。
十八街黑帮根本不会给他们这么多时间的。
他们这个堂口才几十个人,怎么能对抗那么大的庞然大物?
他是忧心忡忡。
只想劝退沈鹤,让沈鹤捞一笔钱快点离开,然后自己想办法填平亏空,把账目平了,不引起巡查人员的注意。
至于怎么平账,抹除亏空?
嗯。
新来的那个会计小子虽然才从大学刚毕业两个月,但也应该能顶罪了吧,反正才进去四五年而已……
哦不对!
应该是埋在沙里喂蚂蚁!
算了。
反正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区区十八年而已,学会计的不怕。
汤克森已经想好了如何甩锅,而沈鹤听到汤克森的话忍不住扑哧一笑,他和汤克森的感觉恰恰相反,汤克森觉得一个星期太短,但他觉得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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