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在高架桥上行驶着,朝着城市的边缘奔去。

远远地看去,那些车流亮着灯光,就像被禁锢在管道里的萤火虫。

这些萤火虫拼命地往前,努力地寻找着出口。

远处的商务楼在夜色中静默,窗格里亮着的灯光,将商务楼分割成无数小块。

公孙瑾把车窗摇了下来,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夜幕之下,高架桥下方是一望无际的江面。

依稀可以看见载着游客的小船在江面荡漾。

城市的霓虹灯在水面映出色彩斑斓的倒影。

恍惚间,公孙瑾看见有人坐在大桥的边缘,犹豫着往下。

有出租车司机停了下来,大声呼喊着“你还年轻,别做傻事。”

公孙瑾回眸望去,看到热心的司机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腕,正在往回拽。

奔驰车呼啸着驶过,带着他的视线远离。

“这座大桥是整个城市自杀率最高的地方。”

晴姨见他往后看,轻声说道。

“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寻短见。”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来生。”

公孙瑾闻言,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天自己醒来时,屋子里弥漫的二氧化硫气味。

这具身体已经死过一次了。

原主是个傻瓜,在决定离开这個世界的时候,忘了那些挽留他的声音。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他微微颔首。

“要听歌吗?”

晴姨柔声问道,打开了车载音乐。

“听!”

公孙瑾的回答简单明了。

“想听什么歌呢?”

“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听我唱歌,那就放晴姨的歌好不好?”

她微微笑着。

看着女人的笑容,公孙瑾微微一愣。

总觉得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有些熟悉。

没等他细想,清冷空灵的女声在车厢中缓缓响起。

听不出年代感的声音,相当的悦耳。

前奏空灵,节奏感也很好。

钢琴和小提琴,还有贝斯的搭配恰到好处,听起来让耳朵很舒服。

公孙瑾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是他来这个世界后,难得喜欢的歌。

如果用记忆中的声音去形容,可能就是王菲的声音。

她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这让公孙瑾觉得既惊喜又意外。

他在原时空就是王菲的忠实歌迷,尤其钟爱王菲和林夕的组合。

“好听。”

公孙瑾微微笑着。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他这话一出,一旁的庄晓梦先是露出一脸错愕的表情,然后是忍俊不禁。

“啊?”

师晴哭丧着脸,嘴巴撅得老高。

“《夕日》,是我的歌,你没听过吗?”

“哈哈,你已经过时了。现在年轻人谁还听你的歌。”

庄晓梦掩着嘴角,笑得前俯后仰。

公孙瑾微微一愣,越看晴姨越觉得眼熟,于是悄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不搜还不知道,一搜索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师晴,继邓丽君后,华语乐坛最具有影响的女歌手,被称为“天后”。

曾多次创下单曲和专辑最高销量记录。

尽管已经退隐歌坛十多年,但她的专辑销量依然高居华语乐坛的榜首。

在亚洲地区,多次被评为最具有影响力的华语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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