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他也是真的没想到,这些街坊邻居有一天会变的这么亲热。

而对于这种情况,坦白讲,张振心里还是很爽的!

感觉仅仅一夜之间,自己就成为了港埠明星。

大众偶像!

当然,偶像只限于附近几条街。

但是,这也很了不起了好吗?

不过紧接着,当张振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之后,就不这么想了。

“卧槽!”

“来不及了!”

旋即,张振顾不得感慨,急忙开始赶路。

此时的张振明显有些着急。

毕竟,刚睡醒那会因为一时兴起,耽误了太长时间。

路又遇到了很多看过新闻的邻居热情的打招呼。

还有那个毒蛇炳,硬给自己加戏。

所以,张振不得不在路加快速度了。

争取把时间追回来。

但是眼瞅着这班的时间一点一点逼近,张振也是无可奈何!

对此,张振只能在心底暗暗骂道。

“唉······还是怪我,能力太强!”

“换成别人估计页次也耽误不了大半个小时!”

嗯······这其实是张振在自我炫耀!

但是尽管张振紧赶慢赶,时间还是来不及了。

迟到好像已经是必然的了。

其实换成平常,偶尔迟到下也无所谓。

毕竟,他昨天才立下了大功。

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雷蒙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但是张振考虑的明显更加周到。

毕竟,他昨天可是被陈家驹这个猪队友出在最后时刻给卖了。

这下可是让鬼佬署长和约翰都把他给记下了。

而鬼佬署长和约翰的小心眼,在西九龙警署和出了名的。

所以张振为了避免被打击报复。

避免自己今天早早班的时候,因为左脚先迈入警署而被鬼佬署长找借口开除。

所以才这么着急赶路。

这时,恰好张振正顺着斑马线过一道路口。

同时,张振恰好又想到这里。

讲真的,张振一想到这里,就不由的有些牙疼!

对于陈家驹昨天的行为,真的是让张振有火难发。

“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张振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刚迈开腿走过红绿灯。

脚步忽然一停!

旋即,张振就这样保持着走路的姿势,站在了路中间。

紧接着,就像是时光倒流一样。

张振原路,又往回退了几步。

然后猛地向左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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