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原告如果当初找的是白清浅,白清浅一定会劝原告息诉,也一定不会接受原告的委停也许,是原告不听劝,但这真不应该成为医疗纠纷。患者,有时对医生强加了太多的责任。

有些律师明明知道案件几乎没有胜算,还怂恿当事人打官司,赚钱律师费。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律师专业水平没有到位,对案情的判断出了错。

本案的原告是一位已婚未育的女性,两次宫外孕,已切除一侧输卵管,这次又是宫外孕,孕囊落在仅存的一侧输卵管上。医生告诉她,可以行输卵管开窗取胚术,也可以输卵管切除术。但是考虑到未生育,建议行输卵管开窗取胚术,也就是剥离术。不过,这样的话,下次在剥离术的地方很可能再次宫外裕如果输卵管切除术的话,就不能正常生育,将来要通过辅助生育技术,也就是,只能体外受精,试管婴儿的方式进行生育,花费会比较大。让他们考虑仔细后,再决定手术方式。

原告考虑再三,决定采用输卵管开窗取胚术。但就在术前一时,原告和丈夫突然要求变更原来的手术方案,改为行输卵管切除术并签字确认。白纸黑字签着原告的名字。

可现在,原告认为医生有责任,误导了她,让她对输卵管开窗取胚术感到害怕,才要求行输卵管切除术的。医生的过错,造成她失去了输卵管,应该赔偿相应的损失。

这个案件对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输卵管切除间的因果关系已经经过了两级省、市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的三次鉴定,都认为医院不存在过错。鉴定机构的公正与否,在这个案件中,白清浅是敢保证的。其他案件,白清浅不知道,这个案子白清浅很清楚,被告或她自己都未跟鉴定机构打过招呼。

医生已经很负责任地将预后进行了详细的告知。详细的告知就是为了给患者更好的选择权,而且,告知的内容,确实是临床上常常发生的事,根本不存在误导一。

白清浅在庭上坚持了医方不存在过错的观点,将临床医学和法律有机融合进行了辩论,言简意赅,句句在理。整个过程,白清浅的语气是平和的,她怕激化矛盾。

休庭时,法官组织调解,白清浅一般都给对方一个调解的机会。于是,法官开始做原告的工作,将白清浅请出了法庭。白清浅在庭外等了很久,最终也没有个结果。

不管什么结果,这个案子白清浅真心不愿意调解,因为被告没有过错。如果这样的案子都要医院赔钱,以后还有谁愿意去做医生?

白清浅一直坚持认为医院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应驳回诉请。

现在的医疗过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患双方的不信任而造成的。防御性的医疗常常使得患者花了很多的冤枉钱,只要去医院,各种检查全套给你上来,连个感冒都能花上上千的医药费。但,要是不检查,万一有个漏诊,医院的麻烦就大了。

如今这种现状,迫使成绩优异的学生放弃报考医学专业,医学院校的生源一年不如一年。最后,医者的专业水平有限,受伤害还不是患者?

屁股决定脑袋的事,处处发生,真是这个社会的可怕之处。医患的矛盾,大家有目共睹。这些矛盾,光靠法院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更不是白清浅辈能解决的,她也不想作更深层次的思考。

在其位,谋其职,不该自己操心的事,还是省点心。一整,白清浅的脑子没有停歇过,已经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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