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杯葡萄酒,要最好的那种!”

格雷斯进了店铺,坐在柜台前的椅子上,对正在柜台前做账的店长说道。这里的人打扮的都十分奇特,除去客人之外。所有人都穿着风衣,可以看出这是油性布料制成的,有着类似雨衣的结构。每个人头上都带着黑色礼貌,脸上则戴着鸟型面具。

不过,这些面具并非完全一致,酒馆老板的面具看起来要比普通店员的面具古老的多。外形上虽然不如普通店员的好,显得陈旧、破败。但用料上,酒馆老板的则为更好。

“和那本怪谈中,描绘的好像。不过......”约翰打量了一下酒馆老板,“老板的身高也太......”确实,约翰在普通人群中也就算是平均身高。而酒馆老板就仿佛是得了侏儒症一般,头顶也只能达到约翰胸膛的位置。

不过,约翰并未把一切的关注点都放在酒馆老板的身高上。经过一番思考,约翰觉得这里会有他想要得知的消息。当然,也不排除那名作家是在这里了解过什么风俗习惯之后,再去捏造了这个故事。

酒馆老板很快便给格雷斯上了一大杯白葡萄酒,“一共五十五法郎,谢谢。”

这个价格把约翰吓了一跳,没有经过太多事情的他认为这次出行自己带五百法郎就完全足够了。在这种偏远的地区,五百法郎无疑是一笔巨款。但这杯白葡萄酒确实要比在王都里所有约翰得知的酒都要贵。

格雷斯没有多在意,反而用手指伴随着琴声一下下地敲着柜台。

酒馆老板见格雷斯的态度后,没有丝毫懊恼,仿佛他认定了对方并不会赊账。他把目光转向站在格雷斯身后的约翰,问道:“先生,请问你需要什么?”

“嗯......”在看到价格之后,约翰并没有马上做出决定,综合考虑了一番。随后他指了下菜单上的一杯酒,“就这个吧。”

“好的,一共是五法郎。”

约翰选定了一杯不失身份,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产生不了太大影响的酒品。虽然约翰表面上确实表示了什么样的生活都无所谓,但早已经习惯富裕生活的他哪里懂得半点人间疾苦。

在他看来,世界确实已经归为和平,世人也应向往着更加美好的生活走去,但他看到的也都不过是宣传中的生活,现实生活中仍旧人在忍受着那些统计的最低标准。只是无人过问,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巴不得这类人快点死掉,好让他们所做出更加美观的平均值。

直到晚上十点钟,格雷斯与约翰一直呆在暝鸦酒馆。

期间,约翰向别人询问过关于鸟型面具的事情是否为本地的传统或者说是信奉。

“我从小便生活在海特克城里面,根本就不得知有这么一个传统。当然,如果是贫民区那边有这样的传统,当我没说,我从来不会去了解他们的。这并非是我想让阶级分裂,但事情早就该如此了。你是不知道那里人的行为到底有多么卑贱,还好他们搞不到枪支,要不然那群疯子......”

很快,有人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了,这些话太过于破坏气氛了。大家也都不想去听这些,有关悲苦的话,他们已经听得够多了。

有人沉思了一会儿,说:“我倒是听说过,在多少年前有一支由医生组成的队伍来到过海特克,但他们只是停留了一会儿,就匆忙离开了。现在想想的话,应该是被判处流放国外之类的。”

在听到这个信息之后,约翰觉得有人从背后注视着自己。他回过头,看见格雷斯正在柜台处小口小口喝着酒,表现得十分惬意。酒馆老板则是低着头在擦着玻璃杯,约翰觉得在那样一个面具下保持不动,无论视力多么好,或者说考试时斜眼功夫多么到家,也不可能看到自己。

就这样,一直到了晚上十点钟,在别的酒馆还挤满人群的时候,暝鸦酒馆则准备打烊。

“二位,打烊了。我们这里只是普通的酒馆,不提供其他服务以及睡觉的地方。”酒馆老板用他那较重的口音说,其中语序有些问题,也可以说并不算流畅。“还有,这位先生,请你把账单结一下,一共是一百三十三法郎。”

约翰很是吃惊,这家伙居然一下午的酒钱就足以办一场比较好些的宴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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