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玄重便起床在客厅里收拾东西,他要收拾好前往不悔丛林的东西,把獠牙蛛的獠牙取回来,背包乱七八糟的,撑得老大。

莫诵君穿着睡衣从自己卧室走出来,来到客厅,睡衣松松垮垮,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她的眼神迷迷糊糊,一番没睡醒的样子,她知道玄重今天又要跑进丛林里,所以一大早便起来送他。

“你拿把钢锯去丛林里干嘛?据木头吗?”莫诵君看着玄重把两把小钢锯塞进背包,还塞了一堆电池和链条,好奇玄重是不是去丛林里据木头。

“嘻嘻这钢锯很重要。”

天刚露出鱼肚白,小河社区还亮着零星点点的灯光,李大妈刚来到她的早餐店,打开灯才想准备今天的早点,就看到玄重背着个大背包从窗前走过,走进她的小店,一下把大背包甩在桌子上,背包把桌子砸得嘎吱嘎吱响。

“这货来吃早餐还是来拆店的?”李大妈照常给玄重做了三碗面,两笼包子。

艳阳高照,晴空万里,越是到了盛夏,树林越是焕发生机,树林如油漆工人,将大片大片的油绿色粉刷在山坡上,峡谷里,把尖尖的山峰刷成亮绿色,万亩丛林大山,只剩河流保留着微微荡漾的浅绿。

玄重背着个大背包走在山道上,早已汗流浃背,按照刀甘的记忆,破庙的暗道可以抵达曾经封印刀甘的地洞,而那地洞就是獠牙蛛尸体的所在位置。

玄重要锯下獠牙蛛的獠牙,给蓝都科技帮他打造刀刃。

玄重现在任务就是找到破庙,玄重和杨老头在这一带山脉丛林里摸爬打滚多年,对这片山脉丛林早已了如指掌,连丛林里有多少只穿钢蝎,哪只穿钢蝎喜欢搞外遇都一清二楚,这片丛林附近的破庙怎么可能没见过。

玄重登上高石,眺望远处,破庙就在对面的山坡上,庙子挺大的,茂密的树林掩盖着它,只露出破庙一角。

但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很多庙房,庙房倒的倒塌的塌,无一不是破破裂裂的。

玄重身上散发着一种浓烈的臭味,这是火炮蟑螂的尿液味道,火炮蟑螂是虫族里最不受欢迎的虫子,大部分虫子一闻到它这味道就不想靠近。

这种味道对它们来说是臭到刺激神经的臭。

玄重如逛自家后院般在丛林里随意行走,他并不担心突然会冒出只大虫子袭击他,他需要注意的是别惹到这片丛林的老大们就行了。

不悔丛林边缘的大虫子并不多,也不很强,大多猎杀动物为生,偶尔猎杀闯进丛林寻宝的人类,或被人类狩猎掉。

很多虫族一身是宝,吸引一些艺高胆大的练武者组队进入丛林,手气好猎得一只雷角仙,够一行人享乐好几年,手气不好,直接被雷角仙团灭也不在少数。

有异动!心底涌出一阵不安,玄重熟悉这种被猎人盯上的感觉。

敏锐有时候是身体的本能反应,你并不知道暗处藏有什么,但你的身体能感知暗处潜藏的危险。

战斗知识和经验以及敏锐的洞察力,是玄重一直活到现在的法宝。战斗知识和经验只能靠积累,敏锐是一种潜能,人的潜能无穷无尽,玄重首先开发的就是敏锐。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